兩個女兒有著截然不同的稟賦與個性。大寶先天肌肉強健,冬天並不怕冷,理當是個運動健將。但是大寶卻是個典型的書蟲,一有時間就抱著書猛嗑。二寶出生時,體能稍弱,但是卻很喜歡戶外活動,一有時間就往戶外跑,觀察花鳥蟲魚,以及做各類的運動。我們栽培小孩時,很習以為常的會分析小孩的稟賦與個性,認為他們往哪一個領域發展會比較有前途。就一件事情的決策觀點來說,這樣子想並沒有錯,數學天才擅長的當然是數學。但是我們有沒有想過,小孩在做這些事情時快樂嗎?也許某些領域,那些他們擅長的領域,先天已經具足了,既然具足了,就沒有探索的樂趣了。所以,剩下的人生歲月是探索我們不足的部分快樂,還是每天都做我們先天早就擅長的事情快樂?我想,這是一個人生抉擇的問題,如果哪一天,大寶二寶都因為面臨抉擇而跑來問我,我會告訴他們,選擇可以有幸福的生活那一種就可以了。而幸福的定義,則又因人而異了。